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中心检验检测/校准工作的公正性,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校准服务,特作以下声明: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3.检验检测/校准工作,不受任何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
4.坚持无歧视原则,有关利益方均可获得中心能力范围内的服务,且不附加任何不正当的财务和其他条件。
5.中心及其员工不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碍检验检测/校准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参与竞争性项目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
6.中心检验检测/校准人员不应是其项目的设计人员、制造商、供应商、安装者、采购者、所有人、用户或维修者,也不应是上述任何一方的授权代表。
7.维护客户的权利,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不受侵犯。
8.中心诚恳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投诉。
管理声明
中心坚持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特做以下声明:
1.中心遵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测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O1:2018(ISO/IEC 17025:2017)与《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IO1:2012(ISO/IEC 17020:2012)(2015版)以及准则相关应用说明和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要求建立管理体系,编制维护体系文件并严格执行。
2.遵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为用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检测/校准报告和证书,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3.中心管理层积极参与、大力支持质量监督、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分析、能力验证等质量活动,识别改进机会,保证管理体系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4.确保将服务用户满足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到每一个员工,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沟通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改进管理体系,增强市场竞争力。
5.中心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