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
合同书
甲方:
乙方: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简称 CEET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GHG审定/核查类型
□组织层面: □初次核查 □定期核查
□产品层面: □初次核查 □定期核查
□项目层面: □审定 □核查
□活动层面: □核查
□其它:
二、 GHG审定/核查目标
□核查目标:得出关于GHG陈述的准确性以及陈述与准则的符合性的结论。
□审定目标:评审GHG相关活动的实施将导致甲方所述的GHG结果达成的可能性。
三、 GHG审定/核查准则
□ISO 14064-1:2018/ISO 14064-3:2019 □ISO 14064-2:2019
□ISO 14067:2018/PAS 2050:2011
□ISO 14068-1:2023 □PAS 2060:2014 □GB/T 24067:2024
□其它:
四、 保证等级和实质性
保证等级:□合理保证等级 □有限保证等级
实质性阙值: □5% □其它:
五、 GHG审定/核查范围
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的范围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组织边界,或 GHG 项目任何实质性的次生效应及基线情景;b)设施、物理基础设施、活动、技术和过程;c)GHG 源、汇和库;d)GHG的类型;e)时间段。最终的范围以乙方现场审定/核查后确认的范围为准。
六、 GHG审定/核查时间
甲方预计审定/核查的时间 年 月
七、 GHG审定/核查费用
□组织层面核查费: 元(大写: 元)。
□产品层面核查费: 元(大写: 元)。
□项目层面审定/核查费: 元(大写: 元)。
□活动层面核查费: 元(大写: 元)。
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于三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 %,即 / 元,其他款项
于现场核查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
其他费用:合计:/ 元(大写:/)
八、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审定与核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遵守审定/核查要求及审定/核查活动的特定要求,包括由审定/核查方案或者标准设定的任何额外的相关要求。
2. 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和符合要求的信息、文件、数据等材料,及确认能够接触到获得用户记录、信息系统和装置等,以便乙方核算和审定/核查及其所用数据和假设。当乙方发现的事实或信息对审定/核查意见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应予以配合,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 根据乙方现场访问人员要求,在乙方进入现场前做好访问安排,包括文件审查和访问所有相关过程、区域、记录和人员的规定,以便乙方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完成所有必要人员、部门的访问。
4. 根据乙方的要求完成整改行动,并应就任何可能影响出具意见的有效性的任何事实与乙方进行沟通。
5. 协助审定/核查组完成现场审定/核查,为进入现场的审定/核查人员(包括实习审定/核查员等)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
6. 在营销及使用经审定与核查的陈述及标识时,遵守乙方关于审定与核查或者标识使用相关的规则。
7. 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当组织有可能影响满足审定与核查标准要求的事宜变更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地位、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审定与核查相关产品和过程的重大变更,应通过书面、传真、电话、电子数据等形式及时将通知乙方,承担由于甲方隐瞒真实信息而引发的全部损失。
8. 接受和配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带有认可标识证书的获证组织进行的确认核查及见证评审活动,并告知相关保密、安全等要求。
九、 乙方责任
1. 向甲方提供CEETC的公开文件,全面介绍审定/核查要求及有关的信息。
2. 根据双方约定的相关审定与核查标准和要求开展审定与核查。
3. 按规定进行审定与核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访问),不提供咨询服务。
4. 乙方按约定的准则,公正、客观、科学的实施审定/核查活动,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甲方提供的GHG陈述是否不存在重大的错误、遗漏获取合理保证。
5. 乙方在出具审定与核查陈述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与甲方的沟通联系。
6.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将对审定与核查活动时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当法律要求或者合同安排授权乙方提供保密信息时,除法律禁止外,乙方应将所提供的信息通知到甲方。
7. 审定与核查陈述签发后如发现可能对审定与核查陈述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新事实或信息,应及时向甲方沟通。
8. 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由于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费,但赔偿费用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
十、违约和合同终止
1. 违约:合同签订后,无故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
方支付合同中涉及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自然终止失效:
①乙方对甲方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甲方经整改,乙方再次核查仍不合格时(出现此情况时,甲方仍须缴纳全部核查费用);
② 因甲方或乙方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
十一、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
1. 甲方对乙方的核查有异议,可向乙方的客户服部提出申诉/投诉,也可向所在地监 管部门或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诉/投诉;乙方按CEETC有关《申诉/投诉及争议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核查结论(包括核查范围、开出的不符合项等)有争议,可向乙方的
提出书面意见,乙方按CEETC有关 《申诉/投诉及争议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分歧,双方经协商、调解无效,也可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甲方:郑州市刘氏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地址: 邮政编码: 开票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请务必填写工整,或可另附页 |
乙方: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复兴路支行 账号:35070188000088832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554808685B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玲珑天地大厦B座4层418 邮政编码: 100142 电话: 010-88194087 网址: www.ceetc.cn 电子邮箱:rz-ceetc@ceedi.cn |